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鼎泰国旅十条禁令
承诺人(签名手印): 签名日期:
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门店管理“十不准”铁律
承诺人(签名手印):
签名日期:
自组团风险责任承诺保证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现为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营业部负责人
仅此向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如下承诺和保证:
1、此承诺保证书为有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文件。通过签署此文件,我本人已经完全获知和理解以下的条款和内容。我自愿的放弃某些法律权力,包括向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
承诺人(签名手印): 签名日期:
鼎泰品推中心工作群管理办法通知
为了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特建立微信群,为了进一步规范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微信群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品牌推广中心
承诺人(签名手印):
签名日期:
关于严禁私自组织会销等活动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各部门、门店(营业部)、供应商:
鉴于近期部分分公司、部门、门店【营业部】、供应商相互私相授受,未经总部平台批准认可私自组织会销、产品说明会、文体活动等行为,导致游客人身及财产收到损害、相关分公司、部门、门店【营业部】、供应商声誉和利益收到严重损害,也给诚信合法经营的门店【营业部】以及“鼎泰国旅”的品牌和形象带来严重损毁,更有会销保健品、三无产品、强买强卖、诱导消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经公司研究决定于即日起(2020年9月23日)起禁止任何分公司、部门、门店【营业部】、供应商在未经书面向鼎泰国旅总部平台报备并获得书面回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开展任何形式的会销、自组团、产品说明会、文体活动等。
自本通知发出后,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各门店【营业部】、供应商,参照本公司的《关于停止一切形式的自组团的通知【2020年1月7日】》、《自组团风险责任承诺书》以及《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
对本通知发出后仍然不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安全损失及责任、经济损失及责任、法律责任等由违规违法分子公司、部门、门店【营业部】、供应商当事人及负责人承担,与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无关,我公司将立即取消违规违法分子公司、部门、门店【营业部】、供应商加盟资格、直接没收质保金、向有关部门或媒体公布违规违法当事人和负责人信息、拉入行业内部黑名单,并保留追究违规违法分子公司、部门、门店(营业部)当事人和负责人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
承诺人(签名手印): 签名日期:
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合约体系手册
二〇二〇年版
甲 方: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省府西路1号峰会国际大厦19楼
授 权 代 表:
乙 方: 第二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聘任乙方为 服务网点经理,负责该网点的经营管理。工作地点在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加其它办公场所。如需变更,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经甲方批准并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手续后方可变更。
包括该网点的人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公司承担项)、延长工作时间报酬、各类假期工资、补偿金、赔偿金等】、房租、水电、办公成本、技术服务费等,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完成目标金前提下的超额部份乙方有权自行支配。
项目名称 |
金额 |
说明 |
旅游质量保证金 |
元 |
合同到期后,注销办理完毕之日起算,满6个月退还。如若变更成其他负责人,需等新负责人变更完证照无误后再退其保证金。 |
目标金 |
元 |
不退还。 |
经营保障费 |
元 |
总社统一支付,不退还。 |
二、关于旅游合同的管理
三、关于对员工的管理
四、关于服务网点超范围经营
按照《旅游法》规定,乙方应根据自己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一经国家行政部门查处,将处以最低10万元的巨额罚款,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罚金。如被甲方查实,立即终止合作协议,并扣除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还保留对乙方的追偿权利。
五、 乙方需将客源交由甲方指定专线供应商操作。乙方与甲方指定专线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必须通过鼎泰系统进行确认,且成交价与系统确认价一致,禁止双方不经系统线下交易。线下交易如被查实,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六、 关于参会的要求
1、甲方为不影响各部门正常经营,一般不会召开会议。但一旦召开,请乙方负责人务必参加。
2、对于乙方负责人不参加会议的,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委派其他人参加的每次处以300的罚款;对于参会迟到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以上罚款在保证金中扣除)。
七、关于高风险产品的管理
1、自驾游、户外拓展、背包游等属专业性强、风险性高旅游产品,乙方按规范招徕一切高风险项目,并必须为游客购买高风险保险;
2、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作协议,并全额扣除保证金。
八、关于签订“自由人”产品合同的管理
1、“自由人”产品,若是为游客提供单项服务(一项),只能与游客签订《单项委托服务合同》;若是为游客提供两项及以上服务,只能与游客签订《团队旅游合同》(包价旅游合同),提供的服务项目在合同附件(行程单)中仔细说明。同时乙方不得提供代租代驾代购旅意险等服务。
2、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一经查实每次处以500元违约金直至终止合作协议,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额自行承担。
九、乙方在向游客推荐旅游线路前,必须进行线路考察和安全评估。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向游客进行安全警示并请游客签字确认。
十、乙方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相关政府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总公司(情况说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当地旅游局;与甲方管理保险工作人员联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乙方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配合总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事故发生后的首次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3、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
4、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二)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报告内容:
1、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2、事故处置的进展情况;
3、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4、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
5、其它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三)事故处置结束后,服务网点需认真总结事故发生和处置的情况,并做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经过及处置;
2、事故原因及责任;
3、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
4、善后处理过程及赔偿情况;
5、有关方面及事主家属的反映;
6、事故遗留问题及其他。
十一、关于服务网点款项:
十二、服务网点在经营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严禁加价超过5元/张向客人收取火车票手续费,超过收取此费用,属违法行为。
2、乙方落地临街,人员出入频繁,应特别注意贵重物品的保管。现金不能再办公室过夜存放,避免发生被盗;
3、乙方应按照乙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按时申报财税情况,由此发生的过错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每年3--6月为营业执照工商年审期,乙方应在此期限内办理工商年审申报。
5、凡上50人的大团必须事先上报公司渠道运营中心客服部(0851-86865818)。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条件授予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本合同核准地点内经营鼎泰国旅商标的旅游服务中的组团及其工商注册的其他业务而使用鼎泰国旅体系的非独占许可的使用权。
甲方兹声明下列陈述确属真实无误。
乙方兹声明下列陈述确属真实无误。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的任何专有信息、专有技术或技术数据、经济信息、贸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针对本条款及全部协议内容,乙方应做好保密工作,如协议条款外泄,则须向甲方补齐所有款项(含保证金、旅责险、管理费),并赔偿甲方由于协议条款外泄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甲、乙各方应为相互独立的缔约方,且本合同中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建立代理人、联营关系或共同投资人关系。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或乙方皆不得以对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人的身份开展活动,或承担对方的各项债务及相关财产责任。未经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为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本合同或本合同中规定的任何权利或利益,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移或分割给任何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享;且未经甲方事先同意的任何转移、转让、共享或分割均属无效。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转让本合同的权利或权益的要求。
协议期内未满一年,如果乙方提出要变更负责人,需缴纳1000(壹仟贰佰元整)渠道维护费用。
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规定,不向甲方提供真实情况的;
凡涉及以上任意一项的,均构成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经营权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乙方的上述行为如使甲方遭受处罚或者财产损失,乙方责任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申报,产生以下情况将由乙方承担:
1)未按期申报年审,产生的行政处罚与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未按期申报年审,连带造成甲方产生行政处罚及黑名单网上公示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对乙方有追偿权。
双方之间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未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在其后的仲裁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在协商中提过、建议过的、承认过的以及愿意接受过的任何陈述、意见、观点或建议作为其请求、答辩、或反请求的依据。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7、此协议退出后,必须归还鼎泰国旅总部,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壹仟元保证金作为赔偿。
8、乙方必须为每一位参团客人开具发票,但不得虚开发票,若未开具发票及虚开发票,而产生的任何投诉,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乙方负责人全权承担。
8、《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之一。
补充条款:
——以下无正文
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声明:乙方有足够的时间仔细阅读本协议及相关规章制度,且在理智无外力干扰的情况下自愿签署本协议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及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复印件亲笔签名) |
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文件
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品牌推广中心
关于门店行为规范的重要通知
拟稿人:赵开良 等级:非常重要 签发:黄乐
名 称 |
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内 容 |
门店行为规范 |
编 码 |
GZDT-2017-06-02 |
版 本 |
第一版 |
等 级 |
非常重要 |
状 态 |
有效 |
关于门店行为规范的通知
各分公司、门店、战略合作伙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以及《旅行社管理条例》,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以及贵州省旅发委的重要通知精神,结合门店与总部签订的《服务网点合约手册》,制定门店行为规范(第一版)。
包括但不限于本行为规范罗列条款以及处罚金额,并不免除相关部门对于违规违法行为导致后果的处罚。
本行为规范适用于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各分公司、门店、战略合作伙伴单位。
本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罗列条款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和今后检查工作重要参考依据落实。
特此通知!
序号 |
非正当行为 |
类别 |
处罚金额 |
1 |
不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及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 |
非常严重 |
50000 |
2 |
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挂靠)将网点向第三方转让、出租、出借经营权;以任何形式将网点以及业务分包、转包或者包桌、包位等; |
非常严重 |
20000 |
3 |
从事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业务以外的处境业务; |
非常严重 |
20000 |
4 |
游客参团未与游客签订正式旅游合同; |
非常严重 |
50000 |
5 |
线下交易 |
非常严重 |
20000 |
6 |
未按规定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
严重 |
10000 |
7 |
不按规定使用和规范签订旅游合同; |
严重 |
5000 |
8 |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擅自刊发广告; |
严重 |
2000 |
9 |
以不合理低价揽客行为; |
非常严重 |
20000 |
10 |
未按规定在合同附件中附对应线路标准《行程单》; |
严重 |
10000 |
11 |
不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
严重 |
5000 |
12 |
擅自变更营业地点; |
严重 |
2000 |
13 |
将营业场所改为他用; |
严重 |
2000 |
14 |
未按公司要求进行同意装修; |
严重 |
1000 |
15 |
伪造身份证明、私刻(制)公章证照、签订虚假合同; |
非常严重 |
20000 |
16 |
伙同第三方换取现金、洗钱; |
严重 |
10000 |
17 |
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
非常严重 |
20000 |
18 |
使用黑车、黑导和与黑社合作的; |
非常严重 |
100000 |
19 |
不按要求参会或者参加培训的; |
严重 |
500 |
20 |
不按公司要求佩戴工作证、举止言谈等有损公司形象的; |
严重 |
1000 |
21 |
违反工作群管理规定 |
严重 |
1000 |
22 |
违反《关于严禁私自组织会销等活动的通知》 |
非常严重 |
20000 |
23 |
未经许可自组团 |
非常严重 |
20000 |
24 |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传谣信谣、恶意诋毁他人、传递负能量等) |
非常严重 |
5000 |
声明: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深刻领会以上内容,本人愿意无条件遵守以上行为规范并自愿接受违反以上规定受到的相应处罚。
乙方签字(手印/日期):
旅游合同使用管理规范
一、目 的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防范与控制风险,有效维护公司、门店、旅客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作流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结合行业、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负责人相互沟通、配合,认真执行本制度。
3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门市部(营业部)等对外签订的各类旅游合同、一律适用于本制度。
同罚款3000元/份。
写合同而导致的游客投诉,零售终端承担全部责任及旅游主管单位相关处罚,同时,鼎泰国旅有进一步追究零售终端相关责任的权力。
对于符合要求的合同应交回总部核销后方可领取新的合同,总部会在系统平台上予以核
销,核销后系统平台上将会显示“已正常回收”或“已作废回收”。
门店负责人签署:
日期:
合同编号:GZDT-GJ-0000XXX
《旅游合同》签署范本
旅游者: 张三、李四 等 (具体人数以及人数构成)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释义:委托书、特殊人群、未成年人,准确姓名、各种证件原件(留影印)等等需要收集和签订。
出境社: 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L-GZ-GJ00027 。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X 年 X 月 X 日 / 时,结束时间 X 年 X 月 X日 / 时;共 几 天,饭店住宿 几 夜。(自然天数)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XXXX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XXXX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XX(按照10元/人/天计算)(已包含在团费中)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XXXX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微信?支票?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一定写明支付时间,有预付款写明预付款支付时间以及尾款约定支付时间以及约定支付方式,不要怕麻烦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仅尽提示以及为旅游者代买义务,相关解释权归属双方约定认可的保险公司)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实际出团人数(包含小孩)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鼎泰合作(有旅行社名称最好)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鼎泰合作(有旅行社名称更好)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贵阳市或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1、集合时间、地点、联系人 2、散团地点
3、集合地点以及散团地点止旅客起止点的交通方式以及费用(含接送最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非公共交通工具一定特指正规旅游车)4、其他口头约定的事项(签字盖章)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持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委托书以及所有出游人员信息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很重要,最好多留号码包括家人号码 联系电话:很重要,包括手机、座机,门店负责人电话等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日期:XX 年 X月X日 签约日期:X 年 X月X日
签约地点: 具体地点(门市、旅客家里、旅客公司?)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最好填写门店负责人电话或者门店座机(第一时间能够联系到)
贵州 省 XX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当地旅游质检所,
如果当地没有:贵州省:0851-86818436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旅游产品名称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出团时间
姓 名 |
签约代表 |
性别 |
男?女?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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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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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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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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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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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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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2、无具体指向性:我社已尽到“是否适宜出游自我评估”告知,游客已申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出游,并对自身健康问题出游行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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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1、未有具体指向性要求:“同意我社导游(领队)住宿分房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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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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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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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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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点名称 |
一定填写 |
出境社经办人 |
一定填写 |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1、行程单附后(有双方签字盖章的行程单,游客在行程单上签字留存,我社盖章行程单交给客人)
2、也可简要阐述(有双方签字盖章的行程单,游客在行程单上签字留存,我社盖章行程单交给客人)
行程单需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备注内容、注意事项、安全提示、购物以及自费项目附件等等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一定盖章
一定填写 经办人:(签字)一定填写
X 年 X 月 X 日
客 户 投 诉 情 况 表
投诉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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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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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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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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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承接投诉情况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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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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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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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主管处理情况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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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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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类型判断 |
软投诉□ 硬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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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投诉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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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主管处理情况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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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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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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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投诉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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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统筹协调处理 |
专线经理处理情况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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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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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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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主管处理情况 |
受理时间 |
|
受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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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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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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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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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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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经营、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 责任人有下列安全防范职责(责任人是指部门、分社、门市、专线主要负责人):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规(细则)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始终贯穿于每个工作环节。
二、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旅游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时时防范,处处注意,增强“忧患意识”。
三、每月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旅游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季度尤其是黄金周前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各项安全工作要有文字记录,制定安全档案,落实到人。
四、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要对经营中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五、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规范。认真学习公司关于安全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习与实施;
(三)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四)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五)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抓好宣传培训工作。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对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损坏或丢失;应规范旅游团队档案。旅游团队档案必须按序号列出资料项目,内容包括: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行程单;报名须知;团队计划书(包括行程表、游客名单等);团队派车单,与接(组)团社、酒店往来传真原件和复印件;报价单及游客回复确定价传真原件和复印件;单团成本核算单;接(组)
社派团单;游客意见反馈表;财务结算单;全陪备忘录;收集整理接(组)团社、车队等合作伙伴盖鲜章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各类齐全的保险保单、签订委托接待(派用)协议书及其他应归档的资料。
(七)必须租用具有正规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禁止租用无旅游营运资质的“黑车”、使用无导游证的“野导”,导游员必须持证上岗,如使用外社导游,须办理借调手续。旅行团行前导游员必须告知游客安全须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八)专线在确认使用旅游车辆后,必须按有关规定备案,严禁使用假单,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九)专线如自己注册有旅行社,须提供与车公司签订的贵州省道路旅游团队运输合同(长期合同)复印件到总部备案;专线如挂靠某旅行社,须提供主体旅行社与车公司签订的贵州省道路旅游团队运输合同(长期合同)复印件到总部备案。
(十)专线以鼎泰国旅名义出团,必须使用鼎泰国旅的用户名,且必须使用盖有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公章的运行计划表,不得以其他旅行社名义出团。
(十一)确定旅游用车后,须督促运输车队负责人要求驾驶人员在行前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同时携带各种车辆手续证件,确保车辆安全出行。
(十二)在安排旅游团队的游览活动时,要认真考虑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并注意避免司机处于过分疲劳状态;不得组织游客到未开放或有危险的旅游景区(点)参观旅游。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应当及时警示游客。
(十三)严格执行旅行社责任险制度。积极为游客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未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或保险到期的要立即完善相关投保事宜,未执行规定的严禁开展业务。
(十四)开展登山、汽车、狩猎、探险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预案和急救措施,重要团队需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十五)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十六)认真完成好公司部署的安全方面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 责任人安全生产范围
一、范围:
(一)接待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
(二)接待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
(三)接待我国旅游者在境外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无出境资质分社及专线除外)。
第三条 责任
一、 自觉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和管理,认真落实旅游安全目标责任,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二、 对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和游客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视情节还将给予停业整顿或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四条 附则
一、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二、公司有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及出境旅游安全须知作为此责任书附件,一经签收,视为全部明了并掌握前述预案与手册内容及流程。签收人并承诺,将仔细学习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宣讲。
三、各部门、专线、分社、门市安全责任人,可以依据本责任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附件1:《贵州鼎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安全责任手册》;
附件2:《签约委托授权书》;
附件3:《出游承诺书》;
附件4:《未成年人出游同意书》;
附件5:《出游文明公约》
说明:以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责 任 单 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